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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开发商高价卖车位 业主联名上书喊停
    https://www.guandian.cn李东元2007-04-06 09:08:02来源: [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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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业委会代表联名上书喊停并建议地方细则能否划定并公示业主自治区

      《物权法》规定,非归属开发商的车位开发商不得出售,但由于《物权法》半年后才实施,因此不少开发商欲赶在《物权法》实施前卖掉车位套现。这一做法引起了广州不少业主的不满。为此,逾百家楼盘业委会代表上周聚集开会商讨对策。

      开发商高价出售车位忙业主联名上书喊停销售

      近月来,广州不少楼盘都以天价叫卖车位。为了更快地出售车位,一些楼盘通过暂停月保服务等方式来逼迫业主购买。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近一季度,新建商品房停车位的平均价格每平方米高达8574元,比同期商品房8000元/平方米左右的销售均价还高。“去年9月份10万元一个的车位,现在最少要15万元。”广州市天河某楼盘业主表示,“车位的涨幅比房价还离谱。”而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内不少项目的车位更高达20多万元一个,单价达到20000元/平方米。

      车位的出售源何如此疯狂?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物权法》规定开发商不得出售非归属开发商的车位,因此有些开发商想赶在《物权法》实施前卖掉车位套现。

      部分开发商“迫使”业主购买车位的做法,引起了广州不少业主的极度关注。律师导购网总法律顾问彭清正律师表示,“《物权法》在正式出台之前,车位的问题就已经引起一些高智商的开发商的警惕和注意,而且已经开始有所行动。这些开发商把之前没有直接约定归属的车位,用巧妙的方法制作一个客观的法律事实,通过强迫出让的方式,让消费者一个一个地‘慢性自杀’,承认车位归属开发商所有。”

      在上周有过百家楼盘业委会代表参加的一次会议上,针对开发商热卖车位的问题,各区业委会代表已经联名致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呼吁立即停止目前包括车位在内的小区配套房屋设施的销售活动,以防止《物权法》实施后产生纠纷。业内专家也提醒,《物权法》到真正实施还有半年时间,希望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开发商违规出售车位,对自己造成损失,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对此有所动作。

      业主代表建议地方细则划定并公示业主自治区

      对于车位的归属,虽然《物权法》的规定比较明确,但一些早期开发的项目,业主们并不知道具体是如何约定的,也就是说并不清楚归属于哪一方,这就造成了他们维权的困难。

      白云区某大型楼盘业主表示,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就算购房时车位面积已经纳入公滩,开发商一样有办法出售这些车位。希望政府部门在法律上能够明确规定车位像电梯一样,面积由全体业主公滩,给予公共配套的属性,不允许开发商单独出售。有专业律师也表示,《物权法》没有规定公共物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业主共有是个遗憾,这将给开发商擅自小区规划提供可乘之机。

      彭清正律师表示,要知道车位的归属,可以通过查询车位的建筑是否列入公摊面积部分、车位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由业主承担来确认,这是区分车位归属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小区车位、会所等物业,《物权法》规定按照约定区分归属,这一规则是公平的,但被强势的开发商用于实际的运作时,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对此,小业主只能是无能为力。”

      因此,在上周的会议中,广州业委会代表建议在今后的地方细则中明确,建设单位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同时划定业主自治区域并公示,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也应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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