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茅于轼:政府手里有钱有地,就应该帮助建廉租房,不是帮助买房子……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克服这个转型中的困难,但要向远看,因为这个改革啊,说老实话就是整个利益分配大调整,谁都不让的话,那咱们就别改啦。
这个做法挺危险的
南都周刊:广州有地有钱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建房解决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这一消息经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非常热烈的讨论,您是怎么看的?
茅于轼:详细情况我不了解,但我觉得是这样一个问题。从经济学来看,房价高是市场决定的,我们用一个低于市场的价格去建房买房,那么这个差额从哪来呢?有人捡了便宜,但这个便宜是谁的损失呢?土地本来是可以卖很多钱的,现在卖了很低的钱,机会成本就损失掉了。这是不是手里头有东西的人都可以这么干呢?特别是政府啊,手里头有大批的土地,既然企业这么干,那政府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干呢?
南都周刊:因此似乎争议的关键在于土地资源的问题,有人认为这意味着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损害了其他公民的利益。
茅于轼:是啊,这是不行的。谁的手里头有东西——不光是土地——我都可以把它转化为职工的好处,内部人员的好处,政府就可以大捞一笔,政府手里东西最多啦。私营企业当然没办法,他们没有这个可以白捞的东西,每一样东西都是花钱来的,所以我觉得这个做法挺危险的。
新的补偿是开倒车
南都周刊:目前有的评论者认为,这是开历史的倒车。广州市长认为这是两码事,其区别在于政府将对这些房子限制户型、限制价格、限制销售对象。有了这些限制,就能够避免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吗?
茅于轼:我刚才说了,关键问题是这个差额——你捡便宜了,这个差额从哪来的?不管你怎么分配,怎么限制,你总是捡了便宜吧?这点不可否认吧?请问你这便宜从哪来的?谁受了损失呢?我反复讲了,这是个原则问题,你分配给这个人,不分配给那个人,这有一大堆理由。这个所谓限制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这个财富是从哪来的?是谁所有的?
南都周刊:也有看法认为,允许单位自建房,是为了解决原有的单位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比如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同事,有一些人有幸享受了福利分房,有一些人却没有,在房价如此高的今天,其中的经济利益差距非常大,这本身就是旧有的单位体制遗留下来的一种不公平。单位自建房可以理解成对这种不公平的补偿,但是又会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造成新的不公平。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两种不公平?
茅于轼:这话有道理。就是说房改以前和房改以后,产生了许多不公平,有的人赶上,有的人没赶上。但反过来我们就要问了,如果我们不搞房改,那会怎么样呢?肯定不行的。在房改停止福利分房以后,我们的房地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建国后的三十年恐怕就没盖过这么多房。尽管有各种问题吧,但是房子盖起来了。
那么你要说公平,确实是不公平,这个我觉得是说得对的。要说不公平,那还有好多不公平啊,我们现在还有福利什么,但农民什么都没有啊。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克服这个转型中的困难,但要向远看,因为这个改革啊,说老实话就是整个利益分配大调整,谁都不让的话,那咱们就别改啦。当然,张维迎也说,对这个受损害的人给点补偿,这也是必要的,过去我们做过的改革就是这样一个办法,老干部受损,我们给他们离休啊,离休的各种待遇都是一种补偿。当然,补偿应该是越来越减少,再来个新的补偿,这是有点开倒车啦。
有钱有地应该建廉租房
南都周刊:在这些可能出现的不公平和弊端面前,仍然有相当多的民众支持这一政策,就是一些不在国企工作的人们也期望通过这些政策能把过高的房价降下来。您认为这一期望基于什么心理,会达到这种效果吗?
茅于轼:从现实讲呢,如果这样大铺开的话,房价是会降的。因为这个是供求关系啊,你满足了部分需求,那市场的需求就会降下来,房价是会降的,但降多降少很难说。但问题是,如果你要让大家能够买上房,一个更公平更有效的办法不是这个办法。这是一个又不公平又缺乏效率的办法。
解决的办法就是全国人民的收入都提高,其它办法不能治标。就像北欧这些国家,贫富差距是很小的,他们生活过得比较安定,那是要靠大家齐心协力地把制度改好。
记:您一直反对政府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您认为中国目前的情况,当务之急是搞廉租房。这样的说法一直遭到很多人的反对。
茅于轼:我不知道他们反对我的理由是什么。我的意思是,政府有钱你先帮助最低收入的人嘛,是不是啊?低收入的,不是中高收入的,这点我看谁都会同意的。政府手里有钱、有地,就应该帮助建廉租房,不是帮助买房子。
记:还有的人认为,中国目前的市场化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场化,政府介入非常多,尤其是在房地产政策方面,于是有的人认为所谓市场化也不是真正的市场化,所以回到单位自建房,可谓“以毒攻毒”。
茅于轼:这个问题是很复杂的,涉及到供给和需求。为什么现在房价这么高,而且利润这么大,因此大家就很有意见啦。现在我们分析房价高,问题出在缺乏公平竞争上,我觉得过去政府干预市场是不成功的,唯有在公平竞争上做才能见效。需求是普遍存在的,可以说,大家都顶着不买房,房价立刻就降了。但是为什么供给就是上不去呢?供给如果能上去的话,超额利润就没有啦,房价也就下来了。供给问题是两个大问题,一个是资金问题,一个是土地问题,不是钢筋水泥的问题。所以应该研究资金和土地的供给怎么增加。这个问题我不是专家,只能分析到这里了。
记:改革到了转轨时期遇到了诸多问题,使部分人产生了对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种好处的怀念,这种心态的存在会成为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吗?
茅于轼:这个我觉得是一个问题。大家都忘记了计划经济的恶果,想着计划经济能捞点便宜。计划经济,就是效率非常低,非常的不公平,有些人觉得公平,那是一方面,但是在权力分配方面是非常的不公平。农民连进城都不可以,连出门都不可以的,你说公平不公平嘛?!收入分配的差异没有现在那么大,但是人的权力非常不公平。我们好不容易走进了市场经济,又要回过去,这是非常危险的。当然,要是大家都愿意要变穷,变个穷人国,我们也可以,咱们就回计划经济去。我看这恐怕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你变了个穷人国,别的国家都是个富人国,我是个穷人国这不安定啊,除非你把别的国家也变成穷人国,就是把革命推进到全世界,很笑话的。
单位自建房的消息传开以后,其掀起的喧嚣就没有停止过。可是,毕竟单位自建房也只算是刚冒出地面的小嫩芽,未来长成什么样,还得看气候,还得看人们如何来照料。目前来说,我们能做的就是对各种不同结果的猜想。只是不知我们猜想的时候,相关的大鳄们、相关的大人们,会不会笑得很诡异。
1、和谐的晚会已经持续到了第八天,但赵美丽还是每天坐在电视机前观看晚会节目,并且总是看得非常开心。
自从实施单位自建房以来,中国的住房制度也跟人们的思想道德一样,实现了多元化。市场化的商品房为主,单位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补充的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纷纷根据自身情况找到了安身之处,整个社会达到真正的和谐。
2、张洞天醉了,醉得很厉害。自己奉为终身事业的房地产生意终于做到头了。银行的贷款他没有能力偿还,因为盖起来的房子按成本价都没人买。房子之所以没人买,是因为如今的人们都在翘首期盼着自个的单位搞自建房。
“报应啊,悔不该当初把房价抬得那么高……”对于张洞天来说,申请破产将是他和他诸多同行们最后的出路。
3、徐东豪终于完成了大学的学业。求职的时候,他也跟大多数同学一样,挑选企业时,首先看该企业有没有土地。有地才有自建房的可能,有了自建房,徐东豪就可以不用耗费太多的精力攒钱买房。与此同时,为了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许多企业在招聘时也纷纷开打“土地牌”,招聘广告往往要在最显眼的地方写上“本公司有历史遗留用地”。
4、夜色正好,当年进公司时还是小王、如今已经是老王的王海南,扛着几只刚弄到手的野味,前去拜访分管房子的白科长。
自从单位自建房遍地开花以来,房地产商纷纷倒下。最后垄断人民群众住房的还是人民群众的领导。之前,王海南一直以为自己劳苦功高,下一次分房的时候,领导会觉悟的,会给他房子的。他一直这样想着,直到有一天,他看到爷爷在福利分房时代的日记,王海南才猛然觉悟:等待,它的名字叫虚度,送礼才是硬道理。
5、学者何文三认为,单位自建房对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负面的冲击,但基于其能够有效地解决部分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所以还是值得肯定的。并由此提出理论:不管楼梯房、电梯房,能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就是好房。该理论出来以后,风靡一时。各地群众纷纷在该理论的指导下行事。遇上摸扒抢盗的,抓来游街示众;遇上乱穿马路的,让他涂上颜色扮红绿灯;遇上随地小便的,一律没收小便工具。一时间,整个社会倒也是秩序井然。
此房关乎社会公平
近日,广州市政府透露,广州有钱有地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建房解决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
随后,市长张广宁表示,说单位自建房“又回到了当初福利分房的老路”,这是对单位自建房的误解。单位自建房的前提是:企业单位本身有历史遗留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经过政府批准。除此之外,单位自建房必须“三限”,即限户型、限房价、限对象,也就是本单位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人群才能建,房子建成后也只能销售给这部分人。
尽管,有着这样的解释,还是有很多人对单位自建房意见多多。
广州市房协:许国碧
单位自建房实际上是变相的“福利分房”,打着民生的幌子来私分国有资产,是开历史的倒车。自建房多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在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前提下,用来建房并作为本单位的员工福利来分配,是一种把属于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补贴给少数人的做法,是有欠公允的。其结果必然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愤怒。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
我不了解广州的自建房政策所以无法评论。从现有法律的角度讲,如果没有国家相关行政规章支持,地方政府似乎无权决定土地的无偿使用权。土地归国家所有,只有在国家有相关文件或法律授权时,地方政府才能决定土地的处置。
历史上曾经有文件支持未进行实物住房分配的单位可以用原来自有土地合作,集资建房以弥补实物分配的欠账。终止实物分配之后,个别地方仍用经济适用房政策搞了一些此类建房。但公开鼓励自由地自建房政策,广州是唯一的。如无政策支持,单位自建房则属于违法改变土地性质,侵占与私分国有资产,这对公民而言一定是不公平的。实质上就是少数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利用特权对员工进行私产分配,同时破坏了国有土地的管理与市场化供地。地方政府无权对土地立法,也不能再变相地福利分房。
投资顾问公司经理:韩世同
我应该是最早反对单位自建房的,政府寄希望于允许特权单位自建房,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有些病急乱投医,这是政府推卸责任的表现。住房市场化在我国已经有几年的发展,现在重新放开单位自建房政策,无疑是坏了规矩,是历史的倒退。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某先生
我觉得自建房不公平。就从受惠者来说吧,政府要求搞自建房的单位要有一定数量的中低收入人群,但目前批的7个自建房单位,严格来说都不符合这个要求,这些单位职工的收入都不算太低,不会买不起房的。我觉得政府应该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比如说多建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去解决那些真正属于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
中原地产项目部副总经理:黄韬
政府放开单位自建房,在我看来是政府为了缓和房价过高,而推出的过渡产品,但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肯定是一种倒退。目前为止,单位自建房的相关细则还没有公布,我推测应该类似于实物分房的形式,价格便宜,内部职工分享。我认为,从长远发展来看,这一政策将会在社会各个领域产生很大副作用,有点头痛医头的感觉,缺乏全局思维。
满堂红地产研究总监:龙斌
单位自建房应该还是能够解决一部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单位自建房是用国有土地来建房,来解决该单位职工这一小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样的房子,地价低,房价低,对于这一小部分人来说是解决了问题,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公平性不够。
华南师范大学:唐昊
999年前,公务员基本上都享受了福利分房。房改后,房价上涨很快,很多人承受不起,尤其是新进来的年轻公务员。我认为,政府重新放开单位自建房,主要是为了解决这批人的住房困难,有它的合理之处。这批人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是维持政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如果他们的住房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影响到政府的正常工作。
公平与否,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允许单位自建房本身就是为了解决原有的单位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由于房改,在同样单位从事相同工作的职工,有一些人享受了福利分房,有一些人却没有,在房价如此高位的今天,其中的经济利益差距非常大,这本身就是旧有的单位体制遗留下来的一种不公平。单位自建房可以理解成对这种不公平的补偿。不过也得承认,这一政策又会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造成新的不公平,形成恶性循环。
华工建筑学院:王幼松
个人觉得政府的这项政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管理上存在不确定因素,政府还需在一些具体细节上作出明确规定,如:土地使用权问题,什么人能享有,如果住户要进行转手,要受哪些限制等等。由于受惠面有限,只有严格执行才能让大多数人觉得合理。
果政府要将自建房政策大量铺开,那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建议政府先做一些试点,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然后再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如果试点结果证明,卖给职工确实不好管理,那可以改为租的方式。
某机关公务员
政策我当然赞成。单位自建房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宜之计。由于正常的宏观调控政策已经无法奏效,为了有力地牵制房地产商垄断市场的行为,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采取这种颇具争议性的举措,是一种积极的政府作为。当然,这种作为的初衷与实施的效果之间的落差,还有待观察,我们现在希望的是,政府能加强对单位自建房的监管,使得这项措施能真正惠及部分企业的中低收入者。虽然我是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在受惠之列,但是,这样的政策至少能让一部分买不起房的人脱离苦海,对于老百姓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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