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地价房屋出售要按广州市新的基准地价标准补交地价
以后,未交地价(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在出售时,市民都要按广州市新的基准地价标准补交地价,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的。其中,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其他房屋根据住宅、办公和商业不同性质,按照新基准地价的3%—35%标准征收,具体新基准地价数据可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得。
去年9月1日,广州市开始实行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照上次(2004年)公布的基准地价来看,本次大部分地块的基准价上调了3%-5%。市民登录广州市国土局网站点击地图的具体位置就可打开相应区域的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其中每个数字对应的就是该地区的基准地价,即每建筑平方米的价格。
查房产证可知是否需补交地价
据了解,近年来市民购买的商品房都已经交了地价,只有早期的一些老房子,以及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才会出现房屋未交地价的情况,卖出时需要补交地价。具体的判断方法是看房屋的房产证。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卖出房屋或者办理赠与手续时首先要看房产证上的“附记”栏,如果该栏未注明“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已办有偿手续”的,就要按规定补交地价。
补交地价要查广州基准地价
据了解,不同房屋卖出时补交的地价标准不同,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打个比方,市民卖出一套房子成交价50万元,如果评估价为45万元,补交地价金额为4500元。
其他未交地价的房屋,则要按广州市新基准地价标准补交地价。其中房产证注册登记为住宅的,按房产所在片区住宅平均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计收;房产证注册登记为综合(办公)用途的,按办公楼基准地价的30%计收;房产证注记为工业用途(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仓储用地除外)的房屋,按工业基准地价的20%计收;房产证注册登记为商业用途的房屋,按商业基准地价的35%计收,是商业路线价区段的,在其网格点基础上,按路线价加价的10%加收。
市民如何计算补交地价费用?
案例一:某市民张先生想将1988年购买的一套位于荔湾区十八甫路的80平方米的住房卖掉,他如何知道自己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1.在房产证房屋坐落一栏找到该房屋所在的图幅号,如图号为:1221,幅号为8。
2.登录广州市国土局网站查询房屋所在图幅的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查得该房屋所在图幅的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为731元/平方米。
那么张先生需补交土地出让金:731×10%×80=5848(元)。
案例二:市民李先生想将1988年购买的一套位于一德路的80平方米商铺卖掉,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1.在房产证房屋坐落一栏找到该房屋所在的图幅号,可知该房屋图号为1222,幅号为12。
2.商业用途的房屋,需先按以下程序查询出该地段的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登录广州市国土局网站,根据地块位置点击相应分区和图幅,查询某位置商业路段的路线价加价。
按上述步骤查出,该地段商业基准地价5850元/平方米,商业路线价加价1619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商业基准地价的35%,加收商业路线价加价的10%计收出让金。
故李先生补交土地出让金金额=(商业基准地价×35%+商业路线价加价×10%)×建筑面积,即(5850×35%+16193×10%)×80=293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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