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国际贸易会(ITC)对全球地板企业337调查案的落槌,中国的17家地板企业在这场锁扣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中终以败诉告北。美国人在大洋彼岸利用锁扣专利敲响的这一记小小的槌音,却在中国地板业引起了振聋发聩的反响。
思考:小小锁扣为何锁住中国地板强国梦?
据悉,起诉方荷兰Unilin公司、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和美国Unilin北卡罗莱纳地板公司(后两者是荷兰Unilin公司的关联公司)只花了150美元的申诉受理费却获得了“一次性支付10至20万美元,以及每销售1平米就另付0•65美元”的专利费的可喜结果。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签发普遍排除令,此举无疑会对国内的木地板企业未来出口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终裁令,中国地板出口企业将不能再向美国出口任何锁扣地板;对已输入美国和库存的产品将依据ITC的禁止令销毁或缴纳保证金。
两相对比,真可谓是四两拨千斤。相信国内企业愁眉紧锁之时,人家却在弹冠相庆。痛定思痛,为何一个小小的锁扣却牢牢的锁住了我们多年企盼的地板强国梦,透过337的失利,或许我们需要更多的反省和总结。
由于历史及科技水平的原因,专利壁垒一直困扰着中国企业。比如中国的DVD企业可谓深受其扰,由于没有核心技术,继出口DVD向国外企业缴纳专利费后,还要交纳在国内销售DVD的专利费,这样每台中国产DVD将向国外企业缴纳20美元的专利费。
此次针对中国地板企业锁扣专利的337调查案,同样是基于我国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和保护薄弱而引发的,从长远的发展角度出发,要摆脱这种技术壁垒的困境,国内地板企业不仅要提高专利保护意识,更要加大科研投入,自主研发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产品,通过高科技为背景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低价格来参与国际竞争。
应诉曾可贵创新价更高
面对美国337调查案,中国涉嫌侵权企业采取了积极应诉的策略,因为一旦选择沉默或是妥协让步,就意味着败诉,失去美国市场。坐以待毙,不如起而应对。
据了解中国应诉企业为打赢这场官司找到了美国GT律师事务所,该所是全美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其中所选的律师菲利浦(PhilippeM.Bruno)在2000年举世瞩目的布什与戈尔竞选美国新一届总统的选票官司中布什的“王牌律师”之一。
最终虽然败诉,但中国企业在这场官司中积极努力,是必要的也是正确的。因为,积极应诉是企业面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唯一选择,通过应诉,企业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对国际市场的认识,也在此过程中积累了进军国际市场的经验,提升了应对风险的能力。
但官司败诉以后,或许我们应当更加冷静的思考此次337调查案失利背后的深层问题。
荷兰Unilin公司利用美国的337条款,发难中国地板企业,其目的显然不是单纯的维权那么简单。近年来,中国出口的强化木地板凭借物美价廉,以几何倍数的增长速度迅速在美国市场站稳了脚跟。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中国木地板行业面对中国木地板企业如此惊人的发展速度,让国际上一些行业巨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维护自己在美国木地板市场的销售份额和竞争地位,利用锁扣专利打压中国木地板企业就显得不足为奇了。
此次参与美国337应诉的升达地板的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这次337事件再次提醒中国企业要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
莱茵阳光地板新闻发言人杨志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337调查案,对莱茵阳光地板没有影响,莱茵阳光地板制造商德国柯诺在2005年的9月,与全球拥有80%的地板专利的两个公司,达成协议,在全球范围内柯诺可以使用他们与地板相关的知识产权,并且与上述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可以分享共同研发新的强化地板和强化地板相关的产品。柯诺因此一次性支付1.2亿欧元,相当于十二亿人民币的费用给这两个公司。
杨志明先生介绍说,莱茵阳光目前拥有几十项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这将为莱茵阳光的海外扩张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后语:
随着我国的入世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各国间的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关税壁垒、非关税的技术壁垒、专利壁垒是我国企业必然会面临的问题。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对我国强化木地板行业发展的制约,是我国强化木地板生产企业应当认真冷静思考的重大课题。
2005年,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对来自中国的复合地板(主要是强化木地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案损害部分作出的最终裁决,已经使我国地板行业遭受重大损失,如今的美国337调查又一次使中国企业掉入锁扣专利的泥潭,痛定思痛,要解决我国强化木地板外贸出口所面临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显然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强化品牌意识、质量意识、专利权意识,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增加品种,发展多元化、差异化产品,而不是去搞规模、搞扩张,通过低价位去占领市场。
温家宝总理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未来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据了解,有企业表示将就此次337调查案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上诉,笔者认为上诉曾可贵,创新价更高,官司败诉的背后,我应当冷静思考背后的深层原因。
古人云,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中国强化地板业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切不可让一个小小的锁扣,扣住我们对未来的企盼和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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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下旬,一条从美国传来的消息让本在喜迎春节的木地板企业顿时少了笑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决38家全球被诉企业(其中包括圣象等中国企业18家)在美销售的强化木地板(以下简称地板)专利侵权。而同期签发的普遍排除令,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中国木地板在美国海关被拒。为此,上周几乎所有败诉企业的高层都飞到了北京,并在商务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召开了内部会议。然而,此事几无翻盘可能,企业只能各出其路。
终裁败诉出人意料
自从去年7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荷兰Unilin公司的779号地板锁扣专利无效后,多数中国木地板企业都相信,这场耗时一年有余的“锁扣”官司,最终将以我方胜利告终。
据了解,这场跨国官司始于2005年。当年7月,荷兰Unilin集团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30家地板公司其中包括出口量最大的上海菲林格尔、四川升达以及国内地板一哥“圣象”等国内18家知名企业地板锁扣专利侵权,要求禁止这些企业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然而5个月后,终裁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ITC不但宣布中国企业侵权,还签发了普遍排除令。按照程序,终裁结果将由美国总统在60天内进行政策审查然后生效,美国海关可据此对中国地板进行进口限制。
记者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了解到,目前我国每年出口到美国的强化木地板约为3000万平方米。败诉后,这些地板若还想在美国市场销售,就必须向荷兰Unilin公司“一次性支付10万至12万美元;此外,每销售1平方米还需另付0.65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出口美国的地板以中低端为主,价格最低曾经跌破过3.5美元。“厂家也就图走量,挣个加工费而已。”原本地板基材连续两年平均10%以上的涨价,就已经削弱了中国地板的国际竞争力。征收专利费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使部分企业根本无利可图。
企业倚势更谋出路
据透露,商务部的内部会议以“安抚情绪”为主,结果难有大的逆转。
目前,虽有部分企业依旧不言放弃,号称将上诉美国联邦法院,最终一博。但据了解,Unilin公司迄今已经在全世界收取了超过30亿美元的专利费,且在20多场官司中无一失利。时至今日,在记者的追问下,终于有企业说实话了,“当初参加诉讼花的钱,已经够支付专利费了。也知道未必能赢,但我们图得是个气势,以后在与老外的谈判中也能有些筹码……”某知名地板品牌的老总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专利危机对于国内企业的影响深浅不一,因此他们应对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圣象集团总裁助理陈大南认为,此次败诉对圣象的影响不大,因为圣象的主要市场在国内,出口量尤其是美国的出口量不大。宏耐地板的状况和圣象类似,因此其总裁李卫表示,“想出口,就交钱吧!在国内,这种影响很有限”。柯诺集团的出口量虽然很大,但此次337调查案,却对其影响不大。据该集团发言人杨志明介绍,柯诺通过战略合作,拥有了相关专利的使用权,并为此一次性支付了1.2亿欧元。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本次终裁对常州市相关生产企业影响最甚。常州市是全国强化复合木地板主要生产基地,其中仅横林镇就有130多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约占全国的1/3,出口约占全国的40%。有消息称,受败诉影响,该市已有企业遭遇了退单。当然,这些生产型企业也没闲着,有的企业已经要求联合抗诉,而有的企业则出口转向,打算大力开拓东南亚及非洲市场。
终端市场震荡不大
出口受阻,很多人想当然的都会认为,这些产品将转为内销,从而加剧地板终端市场的竞争。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
据了解,目前,强化木地板企业中有30%主做出口,这些企业多数在国内都没有稳定的销售网络,也没有品牌。“如果它们要在国内销售的话,很难在短时间内拓展出有效的销售渠道。”彩蝶地板总经理张维翔表示,“此外,出口就得缴纳专利费,这样大家还是在同一起跑线上。”据他介绍,很多大企业已经购买了知识产权,产品大量回流国内市场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规模不大的生产企业来说,可能会进退两难,“只能停产和转产,因为强化木地板目前的利润已经很薄了,树立新品牌也是需要资金实力的”。
张维翔的观点获得了很多业内人士的支持,他们同时表示,国内木地板消费已经进入了品牌时代,因此“锁扣”危机并非如某些人士所言,会在终端市场大掀波澜。“除非卖专利已经上了瘾,Unilin公司也杀到国内来。”虽然,这句话现在还是一句戏言,但提及此,业内人士还是无不寒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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