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典型移民城市,深圳如何破解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难题?日前,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组织的“全国部分省市综治办主任座谈会”在深圳市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深圳将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年内有望推广居住证制度、出租屋“编码卡”制度。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深圳市目前已完成居住卡体设计和数据信息应用需求方案的设计工作,上个月已在盐田区启动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准备工作,计划今年5月在盐田区全面实行,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广。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全市综合人口数据网络平台,与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应用单位管理网络连接,实现社会综合管理。
居住证设置了一证多用功能,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除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认证”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更多便利。
据了解,居住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类,有关部门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人员长期租住,否则予以重罚。临时来深人员可以短期租住出租屋,但短期出租屋主必须定时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机构。
据介绍,为确保居住证制度落到实处,深圳市将同步推行出租屋编码卡管理制度,对出租屋实行“准入”和“重罚”制度,即业主必须申领编码卡之后才能出租房屋,否则将受到处罚。据了解,当长期居住证持证人离开深圳时,其居住证将“休眠”,一旦持证人回到深圳,该证将被“激活”,继续记录持证人在深圳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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