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出台条例 房产中介"吃差价"被明令禁止

https://www.guandian.cn   于祥明   2006-11-01 09:26:15   来源:[ 传媒 ]

  昨天(10月31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界内人士预测,伴随“吃差价”禁令推进,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幕即将拉开。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交易资金监督也成为管理的一个重点。在昨天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经纪机构不得管理客户交易资金,以杜绝挪用、占用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同时,建设部还发布了包括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承租承购委托协议在内的多种《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

  据刘志峰透露,今年7月以来,各地加大了对不规范经营机构的整顿力度,今后,将实行信息真实披露的制度,经纪机构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吃差价现象非常普遍。”链家地产一位负责人曾向上海证券报坦言,北京数千家经纪公司中,真正能做到不吃差价的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规则的出台对这些公司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值得注意的是,自房地产调控以来,二手房市场始终是一个“死角”,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发展,在某种程度还为房价的虚涨推波助澜。但是,进入2006年,对二手房市场加强调控的思路已见端倪,“国六条”特别提出“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为此,一位业内人士则更大胆预测,规则出台仅仅是一个开始,针对住房二级市场的调控将越来越紧,经纪行业将告别“战国时代”,进入整合阶段。

原始出处:[ 上海证券报 ]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观点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guandian#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评 论comment
正在加载评论,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