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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化不能彻解住房问题 出台住宅法治本之策
    https://www.guandian.cn赖大臣2006-07-06 12:47:13来源: [ 北京现代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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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政府必须介入住房问题,所有的(问题)都推给市场是不对的。”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在昨天的2006(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指出。

      他认为,当前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正确处理发展房地产业和解决住房问题的关系,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追求的是投入产出关系、供求关系、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等等,一句话,“房地产业是要讲经济效益的”,而住房问题是民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涉及到社会稳定,应该是保障制度。而目前国家还没有将两者的关系摆正,地产业和住房全实行了市场化。

      解决住房难成博鳌地产论坛焦点,学者建言——出台《住宅法》才是治本之策

      尽快建立新的住房制度,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就需要一部完整的《住宅法》,这才是当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在昨天的博鳌地产论坛上表示。

      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提出政府应该负责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后,整个博鳌论坛的主题似乎陷进了对中低收入者住房讨论的议题上来,随后发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易宪容,也提出了要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的问题,关键要把10%的人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里来,而张元端更是系统地提出关键是要制定具有约束力的《住宅法》。

      截止到2005年,在全国250个地级以上的城市中,仍然有70%的城市没有完全实施廉租房政策,住房保障面不到4%,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投资连续几年出现负增长,并且在注册开发面积中的比重也不断下降,目前,经济适用房开发只占商品住宅投资的5%,可见我国的住房保障体制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张元端不无忧虑地表示。

      正确处理发展房地产业和解决住房问题之间的关系,是政府当前应该着重解决的问题。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追求的是投入与产出关系、供求关系、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等等,一句话——房地产业是要讲经济效益的,张元端认为,而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的问题,是应该由国家来负责的,并不应该由房地产企业去承担。

      目前,商品住宅投资占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0%左右,可以说,住宅是房地产开发的主体部分,住宅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部分。而在当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和干预,主要的目的是控制住宅市场,来实现住房公平及运用再分配的手段,通过住房政策和制度,缩小中低收入阶层和其他收入阶层居住水平的差距,使其达到政府规定的住房水平和合适的居住环境。但是,这样有悖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律,因此要出台《住宅法》来明确这种关系。

      他山之石

      各国解决住房难高招

      英国:设立政府住房公司

      政府直接建房是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提供运营资金,这种方式在住房缺乏的情况下,更受政府地重视。比如说英国设立了政府住房公司,负责中央政府住房投资的分配,住房资金由中央政府公共开支,每年政府投资占住房总额度的比重是22%-35%左右。

      新加坡:政府建公共租屋

      新加坡社会发展局负责公共租屋的建设,同时发放抵押贷款,建设款与贷款基金全部来自政府,亏损在政府中解决。1993年,新加坡政府一共建成住房66万套,就是所谓的公共租屋,占全部人口87.6%的居民住进了政府提供的住屋。

      法国:给廉租房低息贷款

      贷款利息补贴,支持非盈利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的租房,法国政府为低租金的租屋提供长期的低息贷款,期限45年,贷款利息是商业贷款利率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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