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3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观点网讯:10月22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无异议函中提及,深康佳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3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该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而且,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
无异议函显示,深康佳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