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1日起,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观点网讯:7月21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的通知。
上述通知落款时间为7月17日,通知表明,自2020年8月1日起,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长春市目前首次申请利率按照贷款年限1-5年(含)的执行2.75%,5年以上执行3.25%。根据新政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要上浮10%。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