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事项的代价将于完成后五个营业日内以根据一般授权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5.8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
观点网讯:6月18日,鼎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6月8日,买方鼎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蔡芳向(香港居民及商人)订立该协议。
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亦有条件同意促使相关各方向买方或其代名人出售目标权益A、目标权益B及债务,总代价为2.11亿元,代价须悉数以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目标权益A指的是目标公司A威海中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49%权益,由漳州福塬拥有。买方须向卖方就目标权益A支付的总额6916万元。
目标公司A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即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以北及正气路以东的地块,土地面积约为72,290平方米。该土地乃用作住宅、商业及社区发展,其上现正兴建名为龙都丽景的住宅发展项目,预期将于2022年下半年落成。目标公司A的主要业务为物业发展及销售建筑材料。
公告披露,目标公司A于2017年6月6日曾展开清盘程序,而集团当时以收购不良资产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A的51%权益。目标公司A自当时停止营运,直至集团完成收购上述不良资产后为止。
目标权益B指的是目标公司B上杭丰达置业有限公司的51%权益,由龙岩市管理持有,买方须向卖方就目标权益B及债务支付的总额1.42亿元。目标公司B资产为位于上杭县临城镇金山路东侧及二环路南侧的地块,占地总面积约为69,994平方米。
而收购事项的代价将于完成后五个营业日内以根据一般授权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5.8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代价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以发行价每股0.40港元配发及发行,并入账列作缴足。发行价较股份于2020年6月18日(即该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455港元折让约12.09%。
于本公布日期,代价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75%,而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扩大后,代价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05%。
鼎丰集团方面表示,由于代价将以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悉数支付,故公司不会因为支付代价而面临任何即时现金流出,并因此可将其现有的资金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或用于其他投资机会(如适用)。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