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表示,公司为该两家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观点网讯:6月1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为两家参股子公司11.5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观点新媒体查阅获悉,阳光城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漳浦县碧溪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提供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3年。
作为担保条件,漳浦县碧溪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漳浦县碧溪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49%的连带责任担保,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51%的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漳浦县碧溪房地产提供1.7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漳浦县碧溪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外,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泉州唐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8亿元融资,期限不超2年。
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全资子公司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龙文唐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50%的连带责任担保,泉州唐城房地产其余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泉州唐城房地产提供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泉州唐城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表示,公司为上述两家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23.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4.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30.8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08.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7.19%。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