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沈阳子公司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观点网

2019-10-09 20:50

  • 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城对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观点网讯:10月9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为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于公告中了解到,阳光城持有99.7%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城对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公告中披露,截至2019年中期,沈阳光盛恒荣房地产总资产约为11.78亿元,总负债为4982万元,净资产为11.28万元。前6月,营业收入为0,净亏损755.5万元。该公司持有沈阳一宅地,出让面积为5.9万平米,容积率为2.4。

    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

    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审校:钟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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