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港元有担保可交换债券,将交换为合共192,307,692个越秀房托已发行基金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到期,利率为1.875厘。
观点网讯: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30日晚发布公告宣布,关于可交换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份代号:00405)基金单位的11亿港元交换债券,发行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Intellect Aim Management Limited)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债券以按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有关债券的发售通函所述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
越秀地产表示,债券的上市及买卖预期于2019年5月2日起生效。
就观点新媒体早前报道,上述可11亿港元有担保可交换债券,将交换为合共192,307,692个越秀房托已发行基金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到期,利率为1.875厘,将以每份200万港元及其超额部分为100万港元的完整倍数登记。
越秀地产曾表示,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由公司用作一般企业用途。
另悉,当该债券持有人将本次债券全部兑换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假设发行人并未作出现金选择且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金单位情况并无其他变动,则越秀地产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总数将由36.39%减少至约30.23%。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