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2日晚间,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终止大连山东路项目的开发,并于当日完成《<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签署,现已收到交易对方关于21号宗地、22号宗地首付款共计1.5亿元人民币。
观点新媒体查阅获悉,2011年7月11日,海航投资与大连佳尔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通过挂牌竞价方式以总价10.51亿元竞得大城(2011)-21号、大城(2011)-22号、大城(2011)-23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双方合计缴纳了保证金5.26亿元,其中海航投资缴纳2.96亿元,大连佳尔伦公司缴纳2.3亿元。
及至2011年12月29日,海航投资与大连佳尔伦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了大连市万亿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市万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市万亿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个项目公司。
但2015年4月10日,大连佳尔伦公司原股东刘兴杰、刘兴刚与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佳尔伦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将其持有的大连佳尔伦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大连万科。根据约定,大连山东路三项目公司项下全部权利义务由大连佳尔伦公司原股东刘兴杰、刘兴刚承接,大连佳尔伦公司不再参与开发项目地块。
截至目前,大连山东路三项目公司尚未与国土部门签订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连山东路项目公司一直未实际经营。
据此,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深化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海航投资拟与大连佳尔伦公司原股东刘兴杰、刘兴刚签订终止协议,退出大连山东路项目的开发并收回已缴纳的保证金。
鉴于深化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海航投资终止此次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要求,同时为公司收回29,570万元保证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此外,在海航投资发布的另一则公告中表示,公司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此前海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查。
观点新媒体查悉,早前12月4日,海航投资就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以来,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