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行137亿自发自还地方债 7月11日将招标
时间: 2014-07-07 16:32:42    来源: [ 观点网 ]

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最新公告称,将于7月11日招标发行137亿元地方债,期限有5年、7年及10年。

  观点网讯:7月7日消息,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最新公告称,将于7月11日招标发行137亿元地方债,期限有5年、7年及10年,这是继广东省之后又一个启动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的试点地区。

  本次5年、7年、10年品种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54.8亿元、41.1亿元、41.1亿元。其中,5年及7年品种利息按年支付,10年品种按半年付息。

  募集的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招标时间将为7月11日上午9点50至10点半,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7年、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7月14日开始计息,7月12日-7月16日进行分销。

  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等七家。

  据悉,6月下旬,广东省进行三期地方债招标,利率稍低于预期,基本持平于同期限的国债,这也是首个自发自还地方债的地区。

  除了广东以外,6月份江西省已决定组建地方债承销团,2014年地方债发行规模为143亿元;宁夏也确认将招标5家主承销商,计划发行地方债券55亿元。

  此前中国财政部公布,今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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