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1月8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参与了江苏省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的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东、纪元路南北两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项目”),并于当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成交确认书》。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设立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置业”),由苏州天虹置业负责该地块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等事项。2013年12月23日,苏州置业已完成工商注册。
本项目初步规划为商业综合体,根据本项目出让条件公司可出售部分物业。为便于集中专业的建设、销售资源,提高本项目的运营效率,降低项目工程成本,提高可售物业的销售速度,降低公司集中商业物业的持有成本,公司同意苏州置业委托常州莱蒙都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莱蒙”)对本项目实行全面委托项目管理,并签署《苏州项目全面委托管理合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费包含项目委托管理费与项目物业销售服务费,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6,425万元。
常州莱蒙为公司副董事长黄俊康先生控股公司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苏州置业为公司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年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黄俊康先生、李世佳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天虹商场:关于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常州莱蒙都会置业有限公司对苏州项目进行全面委托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