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六家全资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权有效期为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须提请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36,000万元
(二)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4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9,000万元
(三)陕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
(四)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
(五)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2,000万元
(六)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
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授权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资金周转,同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故对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担保事项进行预计和统一授权。公司未来对前述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贷款担保事项时,将逐笔按《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按深交所《上市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公司为前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宝安地产: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